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认可 approved
    被管辖部门接受。
3.2 管辖部/门 authority having jurisdiction
    负责实施标准、规范要求,或审批设备、材料、装置或工艺过程的组织机构、办事处或个人。
3.3 规范 code
    标准,一种涵盖广泛事项的汇编规定,独立于其他的法规和标准,可被法律采用。
3.4 标注 labeled
    由管辖部门认可的且与产品评价有关的机构,在设备和材料上贴上标签、符号或其他识别标记。
该机构对已发标签的设备和材料的生产进行定期检查,通过给生产商发放标签,表明其所进行的生产符合相应的标准或特定的操作方式。
3.5 注册 listed
    由管辖部门认可的且与产品评价有关的机构出版的表册中包括的设备和材料,该机构保持定期检查登记注册的设备和材料的生产,通过登记注册表明产品符合适当的标准或经过试验并认定它们适合于指定的操作方式。
3.6 酒精搓手液 alcohol-based hand rub(ABHR)
    含有酒精的液体,用于搓手以减少手上的微生物。该液体由不超过95%含量的乙醇或异丙醇组成。
3.7 区域 area
    分为以下三种。
3.7.1 控制区域 control area
    允许用于储存、分装、使用及操作易燃和可燃液体,数量不超过最大允许量的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
3.7.2 防火区域 fire area
    用具有耐火等级至少1h的耐火结构隔开,且对所有联通口由耐火等级不小于1h的装置进行适当保护的建筑物与其周围部分。
3.7.3 储液区内部 inside liquid storage area
    用于存放装有液体的容器或移动式罐的房间或建筑物,并与其他形式的场所分开。
3.8 地下室 basement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一层,地下部分占其高度1/2或以上,当灭火接近时,会受到很多限制。
3.9 沸点 boiling point
    在101.4kPa蒸气压下,液体变成气体时的温度。对于没有准确沸点的液体,或没有恒定沸点的混合物,为使用本标准,可按ASTMD86对液体进行蒸馏,达20%蒸发点时的温度可作为该液体的沸点。
3.10 沸溢 boil-over
    在无罐顶的油罐中,某种油在长时间静燃烧之后,燃油从罐中喷溅而出,燃烧猛然增强的现象。
3.11 静电跨接 banding
    为控制静电危害,用导体连接两个或更多的导电体,使之保持同一电位,而不需要与地同电位。
3.12 建筑物 building
    用于或拟用于支持、避护各种用途和场所的结构。
3.12.1 重要建筑物 important building
    被认为不应处于火险之中的建筑物。
3.12.2 储罐建筑物 storage tank building
    一个三维空间,包括一半以上的可能领域的两侧封闭的屋顶和墙壁,有足够的空间可让人进入该建筑物会限制散热和可燃蒸气的扩散,也会妨碍灭火。
3.13 闭顶堤closed-top diking
    有遮盖的堤,以减少降水进入。
3.14 容器 container
    任何用于输送和储存液体且容积小于或等于450L的器皿。
3.14.1 密闭容器 closed container
    用盖子或其他装置封住,使液体或蒸气在常温下不会外漏的容器。
3.14.2 中型散装容器 intermediate bulk container(IBC)
    用于储存和运输液体的密闭容器,容量不超过3000L,又称IBC桶。
3.14.3 非金属容器 nonmetallic container
    由玻璃、塑料、纤维或其他非金属材料制成的容器。
3.14.4 非金属中型散装容器 nonmetallic intermediate bulk container
    由玻璃、塑料、纤维或其他非金属材料制成的中型散装容器。
3.15 低温液体 cryogenic liquid
    在101kPa绝对压力下沸点低于-101℃的液体。
3.16 防爆结构 damage-limiting construction
    通过采取措施防止爆炸的建筑单元,包括开放式结构、压力释放结构,或耐压结构。这些功能可以单独或组合应用。
3.17 着火点 fire point
    液体接触到试验火焰产生着火并达到持续燃烧的最低温度。试验按ASTMD92进行。
3.18 闪点 flash point
    在特定的容器内,液体挥发出足够浓度的蒸气,与液体表面上的空气形成可燃性混合物时的最低温度,采用适合的程序和仪器进行测定,见4.1。
3.19 渗漏 fugitive emissions
    正常操作期间,工艺设备连续或间断产生的易燃蒸气释放,包括泵密封处、阀门填料、法兰垫片、压缩机密封、排污管等处的泄漏。
3.20 危险材料或危险化学品 hazardous material or hazardous chemical
    与闪点和沸点引起的着火无关的危险性材料。
3.21 危险物品储存柜 hazardous material storage locker
    满足有关部门对危险物品室外储存的要求而预制的一种可移动的结构。
3.22 危险反应或危险化学反应 hazardous reaction or hazardous chemical reaction
    能够发生除了因反应剂或产品的闪点和沸点引起着火问题以外的危险状态的反应。
3.23 传热流体 heat transfer fluid
    可作为热载体,把热能从加热器或蒸发器传送到用热设备(如注塑机、烤箱,或烘干机,或夹套化学反应器)的液体。
3.24 高危险物质 high hazard contents
    包含二级高危险物质和三级高危险物质。
3.24.1 二级高危险物质 high hazard level 2 contents
    具有爆燃危险或加速燃烧危险的物质。本标准中,此类物质包含I级、Ⅱ级、ⅢA级液体,使用或储存于常开口容器系统,或者在高于或等于103kPa(表压)的密闭容器系统中。
3.24.2 三级高危险物质 high hazard level 3 contents
    容易助燃或形成物理危害的物质。本标准中,包含Ⅰ级、Ⅱ级、ⅢA级液体,使用或储存于低于103kPa(表压)的密闭容器系统中。
3.25 临时液体使用或储存 incidental liquid use or storage
    短时使用和储存液体的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决定场所或区域的等级。
3.26 液化气体 liquefied gas
    在加压条件下,温度在20℃时呈现气液两相的气体。
3.27 液体 liquid
    任何材料:按ASTMD5进行实验,流动性系数大于针入度为300的沥青;或者,按ASTM D4359不能测定熔点,但能确定为液体的黏性物质。
    本标准范围内的液体,以及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液体一般为易燃液体或可燃液体,按以下进行界定和分类。
3.27.1 可燃液体 combustible liquid
    闭杯闪点(按4.1的方法和仪器测试)等于或大于37.8℃的液体。可燃液体分类见4.2。
3.27.2 易燃液体 flammable liquid
    闭杯闪点(按4.1的方法和仪器测试)低于37.8℃,在37.8℃下,按ASTM D323测定蒸气压力不超过275.7kPa(绝对压力)的液体。易燃液体分类见4.2。
3.27.2 易燃液体 flammable liquid
    闭杯闪点(按4.1的方法和仪器测试)低于37.8℃,在37.8C下,按ASTMD323测定蒸气压力不超过275.7kPa(绝对压力)的液体。易燃液体分类见4.2。
3.27.3 稳定液体 stable liquid
    指任何没有被定义为“不稳定液体”的液体。
3.27.4 不稳定液体 unstable liquid
    在纯净状态或在商业生产、运输过程中,承受震动、压力或温度条件下,可能产生剧烈的聚合、分解、缩合反应和自反应现象的液体。
3.27.5 水溶性液体 water-miscible liquid
    能与水以任何比例混合的液体,无需使用化学添加剂,如乳化剂。
3.28 储液房间 liquid storage room
    使用容器、移动式罐、中型散装容器储存液体的房间,占地面积不超过45m2,封闭在建筑物内部,没有外墙。
3.29 液密性 liquidtight
    防止液体在正常操作温度和压力范围内非正常泄漏的性能。
3.30 燃烧下限 lower flammable limit(LFL)
    易燃气体在空气中引进燃烧的最低浓度,也称为爆炸下限(LEL)。
3.31 最大允许量 maximum allowable quantity(MAQ)
    在一个操作区域内,易燃或可燃液体的最大数量。
3.32 场所 occupancy
    本标准定义的场所是指按建筑物或工厂各部分的主要操作特性而划分的系统。
3.32.1 紧急救治场所 ambulatory health care occupancy
    用于同时给四个或更多的患者提供服务或治疗的建筑物或建筑物部分。在提供门诊的基础上,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
    a)对于紧急情况下没有他人的帮助,且失去自我保护能力的患者进行治疗。
    b)对于紧急情况下没有他人的帮助,且失去自我保护能力的患者进行麻醉。
    c)对于紧急情况下没有他人的帮助,且失去自我保护能力的患者,根据伤病的情况采取急诊或紧急护理措施。
3.32.2 集会场所 assembly occupancy
    用于50人或更多人的集会、餐饮、娱乐、候车或类似用途的场所,或不必考虑人员负荷的特殊娱乐场所。
3.32.3 商务场所 business occupancy
    用于商务交流,而不是商业的场所。
3.32.4 日常护理场所 day-care occupancy
    为四个及以上客户提供治疗、护理和托管的场所,服务人员不是亲属或法定监护人,每天少于24h。
3.32.5 收留和矫正场所 detention and correctional occupancy
    对四个及以上人采取不同程度的限制措施或安全措施的场所。此类人员大多没有安全控制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3.32.6 教育场所 educational occupancy
    进行教育的场所,用于6人以上,每天4h以上或每周12h以上使用时间。
3.32.7 医疗场所 health care occupancy
    在一个住院基地,为四个及以上患者提供医疗、其他治疗或护理的场所。此类患者大多由于年龄、身体或精神残疾,不能自我保护,或失去安全控制能力。
3.32.8 工业场所 industrial occupancy
    用于产品制造或加工、组装、混合、包装、整理、装饰或维修业务的场所。
3.32.9 商业场所 mercantile occupancy
    用于展示、出售货物的场所。
3.32.10 住宿场所 residential occupancy
    用于睡眠、住宿的场所,不用于治疗、收留和矫正目的。
3.33 操作 operations
    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输送、储存和加工液体的统称。
3.34 码头pier 或wharf从
    陆地岸边直接延伸到水体中的一种结构,通常长度大于宽度,可以是敞开的甲板,也可以有一个上层建筑。
3.35 压力容器 pressure vessel
    按照ASME《锅炉与压力容器规范》进行设计的容器及其部件。
3.36 加工或加工工艺 process or processing
    指操作的一整套工序。
3.37 暴露保护 protection for exposures
    对邻近液体储存地界的结构提供的防火保护。这类保护可由公共消防部门,或者由邻近液体储存地界的私人消防队来提供,两者均应有能力提供冷却水流,以保护邻近液体储存的地界。
3.38 安全罐 safety can
    指容量不超过20L,且带有弹簧盖和喷口盖的经过认可的容器,当曝热起火时,能够安全地释放内部压力。
3.39 溶剂分馏单元 solvent distillation unit
    用于分馏易燃或可燃液体,以消除污染物和回收液体的设施。
3.40 暂存 staging
    液体暂时存放在生产区的容器、中间缓冲容器和移动式罐体。
3.41 罐 tank
    分为以下类别。
3.41.1 地上罐 aboveground tank
    安装在地上、地面,或地下没有回填的罐。
3.41.2 常压罐 atmospheric tank
    设计操作压力为大气压至6.9kPa(表压)(760mmHg~812mmHg)的储罐,压力从罐顶测量。
3.41.3 低压罐 low-pressure tank
    设计内部承受压力为6.9kPa~103.4kPa(表压)的储罐,压力从罐顶测量。
3.41.4 移动式罐 portable tank
    液体容量大于230L,不用于固定安装的任何密闭容器。
3.41.5 双层密封罐 secondary containment tank
    内壁与外壁之间有环形间隙,并且设置有监视两壁泄漏措施的罐。
3.41.6 储罐 storage tank
    容量超过230L,并且采用固定安装,且不用于加工的容器。
3.42 终端 terminal
    厂区的一部分,通过大罐、管道、罐车接收液体,进行储存或批量混合,把液体分发到大罐、管道、罐车、移动式罐或货柜。
3.43 单元操作或单元加工 unit operation or unit process
    一个物理或化学工序的一部分,它可以与(或不与)其他工序部分组成生产工艺流程。
3.44 蒸气压 vapor pressure按ASTMD323
    检测,液体所产生的压力,其单位以Pa(绝对压力)计。
3.45 蒸气处理设备 vapor processing equipment
    蒸气处理系统的组成部分,用于处理在输送、充装中收集到的蒸气或液体。
3.46 蒸气处理系统 vapor processing system
    采用机械和化学方法收集和处理在输送时所排出的蒸气。例如采用压缩机强制捕集蒸气的系统和用冷冻、吸收和燃烧方法处理蒸气的系统。
3.47 蒸气回收系统 vapor recovery system
    用以收集和保存(但不处理)在输送、充装中所排出蒸气的系统。如不含蒸气处理的平衡压力蒸气置换系统和真空强制系统。
3.48 蒸气气密性 vaportight
    采用密封设施,防止易燃蒸气在正常操作温度和压力下异常泄漏的性能。
3.49 穹顶储库 vault
    由四面墙壁、地面及顶板构成的封闭结构,内有液体储罐。除非需要检查、维修或保养穹顶、储罐或相关设备,一般不允许人员进入。
3.50 排气 vent
    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3.50.1 紧急释放排气 emergency relief vent
    在暴露于火的情况下,通过出口、结构或设施能自动释放内部超高的压力。
3.50.2 正常排气 normal vent
    在正常储存和操作的情况下,通过出口、结构或设施能自动释放内部压力或真空。
3.51 通风 ventilation
    本标准中,通风指为了防止火灾和爆炸的空气流动。
3.52仓库 warehouse用于仓储作业的构筑物。
3.52.1 通用仓库 general-purpose warehouse
    分开、隔离建筑物或其一部分,仅用于仓储作业。按建筑物规范和NFPA101进行分类,属于“储存一低危险”和“储存—一般危险”场所。
3.52.2 液体仓库 liquid warehouses
    分开、隔离或附属建筑物或其一部分,仅用于液体仓储作业,其外墙至少占有建筑物周长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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